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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说世家 -> 科幻小说 -> 无肉不欢

正文 第一点不欢其人(二十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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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.

    第二天我起得挺早,抓紧时间梳洗打扮,整一个半小时后,终于消停。

    站在穿衣镜前,最后仔细端详一番。

    抹小礼服,有着完美线,让我前的两坨雪白更加丰满。

    刚刚过膝的长度,恰好地露出了笔直的纤细小腿。

    黑色的丝绸料子衬托得肌肤更加雪白莹透。

    脖子上那串珠式的复古项链,如点睛之笔,在妩媚感之余,更增添了一丝神秘。

    长发盘起,在脑后松松地挽了个髻,随意地散落了几缕发丝,顾盼之间,不经意地抚过颈部,散发着若有若无的风情。

    我从悟空那借了双火眼金睛,仔细检查着身上的每一点细微之地再怎么说,这也是第一次和李家大少爷出场,不能丢他面子是不。

    正聚会神,忽见大李在门口站着,手中提着一双小山羊皮黑色高跟鞋,仿牛角的鞋跟,镶着璀璨碎钻的鞋带,异域风情十足,更显华丽与吸引。

    我识相地坐在椅子上,而他则单膝下跪,如王子般的经典姿势,如对待珍贵玉石般,捧起我的脚,用绅士温柔的动作,为我将鞋套上。

    这个场景太唯美,实在超出我的负荷能力。

    我颤抖着唇,扑闪着睫毛,抽~搐着脚丫丫,一颗心,已经不知跳入了哪一血管去了。

    将一切弄好之后,再虔诚地低头,在我的足背上一吻。

    末了,他抬起脸来,微笑,顿时满室生辉。

    我倒吸一口冷气,沉默三秒,接着说了有生以来最严肃的一句话:接下来的一个星期,请不要用这张嘴来吻我。

    李徘古:

    虽然李徘古的吻就像是一般对我有着强大的吸引力,但一想到他用那吻过我臭脚丫丫的唇瓣来接触我的唇瓣,我再爱他如命,也无法接受。

    我何不欢馋是馋,但内心却是十分有原则的,再喷香再油亮再鲜美多汁的,要是被我的臭脚丫丫给踩了一脚,也是不能吃的。

    大好的唯美剧情就这么被我的一句话给破坏。

    可我说的是实话。

    这星期要是再和李徘古接吻,那我就算闭着眼,也还是感觉李徘古的脸变成了巨型脚掌,

    还是那散发着微微异味,旁边有苍蝇嗡嗡嗡嗡乱绕的巨型脚掌。

    不过,接吻不行,其余动作还是可以的。

    我的意思是,更深入,更具体,更恬不知耻的动作。

    时间已经不早,待我最后喷了些香水,就跟着李徘古上了车。

    去赌场还是有一段路程的,身边的李徘古忙着接电话,没空闲聊,余我一人,很是无聊。

    眼睛乱转之间,忽地捕捉到司机哥哥正在通过后视镜偷窥我。

    岂有此理

    我不动声色,趁他未防备时忽然张开两腿。

    顿时,裙下风光尽显。

    之所以这么做,是有两个原因。

    一是想看看,司机哥哥继上次开出的sex路线后,这次还能不能更上一层楼,开出了中文词语出来。

    二,则是想看看,李徘古是否会嫉妒。

    碧姨说,嫉妒是最好的催~情剂,要是你能让一个男人嫉妒,那就等于已经将他给拉到了床边。

    我非常希望李徘古能在嫉妒之火的焚烧下,将我给推倒推倒再推倒,直接在这辆车中将我给办了。

    所以,我边轻哼着小兔子乖乖把门开开边张开大腿,又闭合,再张开,再闭合,再张开,再闭合。

    我忽然发觉,露下面的效果比露上面要好得多,因为司机哥哥不仅是脸蛋红,耳朵红,脖子红,眼睛红,就连那头发丝都要红了。

    我何不欢平生最遗憾的,就是未能继承碧姨的衣钵,稍微一个略具风情的动作,便能将男人的鼻血给逼出来。

    但是现在,我忽然发觉司机哥哥的鼻血似乎也许可能马上就要喷薄而出。

    机不可失时不再来,我赶紧加快了张开大腿的频率,并且俯下身子,双臂也开始紧夹着部,争取最大程度地地方支持中央,让那对器威力激增。

    简直比那些搏版面的女星还要敬业。

    我的付出还是有回报的,因为那司机哥哥的眼珠子已经开始充血,眼看着就要像那机关枪噗噗噗噗发了。

    然而就在这时,就在我平生夙愿即将实现的伟大时刻,一件西装外套却轻搭在了我的膝盖上。

    任凭我再怎么开门,那春光仍旧泄露不了半分。

    转头,见上身只着白衬衣的李徘古微笑依旧:小心着凉。

    这,算是嫉妒了吗

    我不着头脑。

    这男人心啊,比李李吉小时候的黄瓜秧还细。

    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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